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50046
一、采购条件受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柴油材料,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张家口市乌拉哈达工程主要建设东、西两座水库,总库容为11472万立方米。其中东水库5997万立方米,西水库5475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大(2)型。以防洪为主,兼顾张家口市供水和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
2、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所涉及柴油为采购人各工区工作面机械设备所用燃料,包括供应商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施工现场,包含柴油的制造、运输、装卸、加注、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到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比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升 | 479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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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因项目变更或取消,实际采购数量与询比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供应商应予以接受,不因此而产生违约。
4、交货时间:2025年4月-2028年6月,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高家营镇乌拉哈达工程施工现场。每批货物按项目部指定位置交货。
6、质量要求:
6.1本次采购的柴油须满足中国国家标准GB19147-2016《车用柴油》及GB19147-2016/XG1-2018《车用柴油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
6.2为满足项目柴油使用需求,供应商须配备2辆符合国家标准的8吨及以上油罐车和加油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餐食住宿自理,油罐车需配备带计量的加油枪,以便可以现场加油和计量,供应商负责将柴油安全送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加油地点,负责柴油加注,保证24小时提供送油服务,无条件保证柴油的正常供应,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运输费用及加油车现场加注的设备、人员费用、安全责任等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柴油单价内)另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写明提油点名称及提油点地址并根据真实情况填写《油料出库承诺书》。
6.3供应商需在每批柴油到货时随车附带油料出库报告。
7、质量保证期:12个月。
三、结算与支付1、结算;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按月结算。每月20日至次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每月20日进行对账,准确无误后供应商在当月23号前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30天内采购人按100%比例支付,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为13%。
2、支付:采购人采取银行承兑(半年期)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若供应商提前贴现,贴现利息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1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认可的成品油零售零售资质;
1.2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易燃液体类别);
1.3具有有效期内的 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1年内0#柴油检测报告1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1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认可的成品油零售零售资质
2.2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易燃液体类别)
2.3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供应商应具有与本次询比采购货物相同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3月21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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