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安县高安镇邦都村智慧农业灌溉系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41号和平里新村17幢2号(福建省鸿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TP]20240872
项目名称:华安县高安镇邦都村智慧农业灌溉系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7.25730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2767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智慧农业灌溉系统工程 | 1 | 项 | 872573.07 | 802767.22 | 否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应填建筑业。附(建筑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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