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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塔勒德镇玉什托别村135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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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塔勒德镇玉什托别村135亩耕地-水浇地公开竞价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4-11-19 10:32浏览
B01-9165010006882134XX-20241119-000003-2
土地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塔勒德镇玉什托别村
面积:135亩(机动地135亩)
流转年限:1年
土地类型:农业用地-耕地-水浇地
平价水:-
底价:350元/亩/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土地设施保护押金:0万元
灌溉方式:河灌
井数量:0个
详细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2024-11-26
报名保证金:2万元
联系人:布尔来克
联系电话:15292754935
交易方式:
竞价时间:2024-11-26 16:11
竞价地点:玉什托别村
其它说明:一、土地发包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发包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在与乡村两级协商同意后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发包时限。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发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农作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的秸秆归承包人(单位)所有,种植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禁止焚烧秸秆。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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