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引水骨干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批复,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引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尔基水利枢纽配套项目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引水骨干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2.2项目概况:黑龙江省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是纳入国家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 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是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及改善生态环境综合利用。该工程包括引水骨干工程和灌区骨干工程两个部分,本次审计工程为引嫩扩建引水骨干工程(不含引水骨干工程中的北引总干渠乌北 0-11 公里和东城水库),竣工财务决算总投资35.99亿元,2023年6月20日完工。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0万元整(¥1,500,000.00元)。
2.7招标范围:本次审计工程为引嫩扩建引水骨干工程(不含引水骨干工程中的北引总干渠乌北 0-11 公里和东城水库)。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财务审计负责人(可由总负责人兼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须证企相符;其他审计相关人员应具有满足财务审计及工程审计相应的能力。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3.4财务状态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执业证书,二者须相符(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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