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土地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投资除申请国家及省级财政补贴外, 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阳故县水库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土地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4)0374号。
3、最高投标限价:5790336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概况: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是国家水网骨干工程、省重点项目。工程任务是建设从故县水库引水的灌溉供水骨干渠(管)系及配套建筑物,主要解决区域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顾城乡供水,同时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有利条件。范围涉及洛阳市洛宁县、宜阳县、新安县、涧西区及三门峡市渑池县、义马市,共2市6县(区),设计灌溉面积64.2万亩,多年平均引水量1.39亿立方米。工程共布设支渠及以上渠系27条,其中取水工程1条,长7.18km,总干渠1条,长109.55km,支渠25条。
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含:1、完成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项目约2502亩建设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2、完成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项目约3395亩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编制;完成项目涉及4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编制直至通过专家论证;完成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直至通过专家论证;完成建设用地报批(电子报盘制作等所有的材料)报送至市-省、省-部等工作,直至委托方取得最终建设用地批复意见;完成项目土地划拨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宗地图四邻签章等工作直至委托方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书。3、对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项目约10611亩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复垦方案编制、全过程服务直至委托方取得临时用地批复。(包含所有内容的协调工作)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1)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完成服务期限为项目征地启动公告发布后8个月;(2)土地登记代理、不动产权证办理服务期限为项目获得用地批复文件,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后6个月;(3)全过程服务直至本项目全部完成取得相关批复为止。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工程测量)及土地规划资质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并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 A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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