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经营地过渡期租赁收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团经营地发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承包租赁人,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标地块
181团1-8连经营地(除种植生姜、辣椒、甜菜等特色作物地块外)。
报名至正式开标之间,所有报名者对发包地块可进行现场勘察,发包地块具体情况由连队两委负责解答。正式开标时,即视为竞标者认可招标田面积。
二、 承租期限
经营地租赁发包期限为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至当年12月30日
三、 奖补享受及权利义务
国家现行政策规定范围内土地支持补贴(如果在第二年后)仍归原承租人所得,原承包田上应承担的农业水资源费由承租人负担;因农作物种植所产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费、灌溉及配套设施修缮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规模经营得到国家奖励归承租人所得。经营合同期间,承租方根据生产需要,自行投入,发包方不承担义务。
四、 报名地点及起止时间
1.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征信良好,有土地经营资质的企业、农(工)民专业合作社。
2. 验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个人。
有意者请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日前到一八一团经发办报名,报名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不计息),报名者持缴款收据进行竞标。
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团财政局缴纳土地承包经营费用,团财政局向承租方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作为缴款凭据。缴清承包费用后凭缴款书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营性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未竞得方于竞拍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竞得方保证金将划入土地租金核算,签订合同时补齐剩余租金;竞得方中途出现毁标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土地重新发包。
五、 竞标方式
全团所有经营地整体统一发包,公开竞拍,价高者得。竞拍底价为200元/亩/年。
六、 种植方式
本次竞拍地块仅限种植发包方指定作物。
七、 环保及防违控违责任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内必须严格农业生产环保相关规定,竞得方需负责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前完成土地收获后的搂膜、犁地、整地、清地等工作。
八、 其他事项
1. 凡涉及道路、桥涵、林带、管网等投资项目需要用地,承租人须无条件服从,不得借口阻止,占用面积从承包面积核减。
2. 凡涉及田间管理事项,由连队两委负责解释。
九、 报名联系人
郭双双 18719924004
陈 琛 15389901055
文章推荐:
桐城市金神镇南圩水面养殖经营权和养殖经营用房及其附属设施招租项目(四次)交易公告
n53a00224001030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大理ⅰ段香炉山隧洞6#施工支洞施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