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3)0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定州市2023年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唐河一干渠、沙河十五、十六干渠及小唐河4条渠道2.1.3建设规模:渠道总防渗长度为11.88km;新建闸涵2座;建设农涵共22座;新建扬水点47处,铺设管道约175.93km。2.1.4计划工期:一年2.1.5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2.1.7最高限价:8682.0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8 09:00至2024-04-0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1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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