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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1-04
项目名称 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陕西中科环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1-04 11:35 至 2024-01-19 11:35
行政区划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地块面积(m2) 70170.00
工业活动历史 1997年建设,2011年停产,2016年拆除 活动历史 调查地块历史存在的工业企业为2个烧结砖厂
地块规划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
经度 108.840350 纬度 34.552937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16 至 2024-01-02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陕西中科环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许坤 单位联系电话 17602913166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许坤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602913166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石径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808918012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77号
报告主要结论

地块基本信息

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北邻西咸北环线,东临崇实东路,西临崇实西路,南临泾惠路),占地面积为70170平方米(约105.255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840350°,北纬34.552937°。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2023915日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70170m2,土地征收后用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3717日获得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处于报地阶段。

同时根据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调查地块征收前为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的农用地,征收后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在办理土地手续中。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等情况。

资料收集与分析情况

调查单位相继走访了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地块管理机构)、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土地现阶段的使用者)、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及周边居民(土地过去的使用者地块周边工作人员或居民,收集到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和地块历史农业生产活动信息访谈表等资料,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农用地,后由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获得使用权,建设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现场踏勘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调查地块有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人员访谈情况

人员访谈结果为:

1地块农业生产活动调查

调查地块及周边农田历史上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

2地块周边敏感目标描述

调查地块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本次调查期间通过对周边进行实地走访,获取了周边主要环境分布的情况,重点对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敏感目标。

3)相邻地块工业企业描述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前期资料收集结果,调查地块未发现地块内有颜色异常、有异味以及有污染痕迹的土壤和固体废弃物。

4)灌溉水源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在2023年被征用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在进行农业种植期间,灌溉水来源为调查地块南侧泾惠渠十支渠及周边地下水井抽出的地下水,根据人员访谈,原灌溉水井已填,本报告参考周边泾阳县楼子村地下水井的监测数据,该水井位于本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侧方向,位于调查地块西侧,地下水补径排方式与地块周围区域地下水井一致,因此监测数据具有一定代表性,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主要结论

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北邻西咸北环线,东临崇实东路,西临崇实西路,南临泾惠路),占地面积为70170平方米(约105.255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840350°,北纬34.552937°。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2023915日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70170m2,土地征收后用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3717日获得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处于报地阶段。

截止202412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确定主要结论如下:本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被征用前历史上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在被征用前种植农作物期间灌溉水源为泾惠渠十支渠及周边地下水井,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等相关活动,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调查地块有污染;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未发现调查地块有污染痕迹,无恶臭等异味气体,调查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和储存,三废处理、排放及泄漏状况,无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综上所述,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陕西中科环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1-04 11:35 至 2024-01-19 11:35
行政区划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地块面积(m2) 70170.00
工业活动历史 1997年建设,2011年停产,2016年拆除:调查地块历史存在的工业企业为2个烧结砖厂
地块规划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经度 108.840350
纬度 34.552937
地块详细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
调查起止时间 2023-10-16 至 2024-01-02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陕西中科环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许坤
联系人电话:17602913166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许坤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7602913166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石径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08918012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泾阳县泾干大街东段77号

公示主要结论

地块基本信息

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北邻西咸北环线,东临崇实东路,西临崇实西路,南临泾惠路),占地面积为70170平方米(约105.255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840350°,北纬34.552937°。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2023915日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70170m2,土地征收后用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3717日获得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处于报地阶段。

同时根据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调查地块征收前为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的农用地,征收后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正在办理土地手续中。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不存在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等情况。

资料收集与分析情况

调查单位相继走访了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地块管理机构)、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土地现阶段的使用者)、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及周边居民(土地过去的使用者地块周边工作人员或居民,收集到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等和地块历史农业生产活动信息访谈表等资料,本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农用地,后由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获得使用权,建设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现场踏勘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调查地块有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人员访谈情况

人员访谈结果为:

1地块农业生产活动调查

调查地块及周边农田历史上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对土壤基本不造成污染。

2地块周边敏感目标描述

调查地块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本次调查期间通过对周边进行实地走访,获取了周边主要环境分布的情况,重点对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敏感目标。

3)相邻地块工业企业描述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和前期资料收集结果,调查地块未发现地块内有颜色异常、有异味以及有污染痕迹的土壤和固体废弃物。

4)灌溉水源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在2023年被征用前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在进行农业种植期间,灌溉水来源为调查地块南侧泾惠渠十支渠及周边地下水井抽出的地下水,根据人员访谈,原灌溉水井已填,本报告参考周边泾阳县楼子村地下水井的监测数据,该水井位于本调查地块地下水流向侧方向,位于调查地块西侧,地下水补径排方式与地块周围区域地下水井一致,因此监测数据具有一定代表性,根据监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符合《农田灌溉用水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要求。

主要结论

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二组、金柳村张家组三渠镇汉堤洞村西尧组、夏村庄头组(北邻西咸北环线,东临崇实东路,西临崇实西路,南临泾惠路),占地面积为70170平方米(约105.255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8.840350°,北纬34.552937°。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农用地、耕地、未利用地,2023915日泾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泾阳县2023年度第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泾阳县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70170m2,土地征收后用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泾阳县产业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3717日获得泾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绿色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泾阳县泾惠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处于报地阶段。

截止202412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确定主要结论如下:本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被征用前历史上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在被征用前种植农作物期间灌溉水源为泾惠渠十支渠及周边地下水井,不涉及污水灌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等相关活动,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调查地块有污染;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未发现调查地块有污染痕迹,无恶臭等异味气体,调查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和储存,三废处理、排放及泄漏状况,无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

综上所述,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地图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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